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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原院长建议在全国人大增设宪法委员会

发布者: 李全英律师    时间:2014-11-8

最高法院原院长建议在全国人大增设宪法委员会

2014-11-08 01:56:40 来源: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北京)

本报讯 昨天上午,最高法院原院长、普通法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肖扬出席首届“大梅沙中国创新论坛”,并发表题为《依宪治国才是破中国难题的有效法宝》的主题演讲。演讲中,肖扬提出,可考虑在全国人大增设宪法委员会,专门处理宪法的修订、解释以及促进宪法规定的根本问题和危害国计民生的案件。

“要树立宪法和依法治国的观念,一定要加强依宪治国运行机制的建设,完善宪法实施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专门审查法律文本的合法性,对触犯宪法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予以追究,绝不允许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行为存在。”肖扬指出,对一次违宪行为的及时追究的重大意义胜过一千次对宪法条文的宣讲的价值。

肖扬表示,“可考虑在全国人大增设宪法委员会,专门处理宪法的修订、解释以及促进宪法规定的根本问题和危害国计民生的案件,惩罚违宪者,保护合宪者,把宪法精神融入到人们的心中,把实施宪法落实到依宪治国的实践中。”

此外,他指出,强调依宪治国必须完善宪法各项法制措施的落实。“中国并不缺少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有效的法律243部,国务院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680多部,地方性和部门性的规章8000多部,我们用了30多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300多年的立法进程,我们是当之无愧的法律大国,但远远不是法治强国。我们的法律体系要进一步完善,要完成编纂《民法典》的任务,要清理和废止计划经济时期、阶级斗争为纲时期、群众运动时期的法律和法规。”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对此,肖扬认为,确保公正司法除按照中央的部署、落实好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之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要在适当的时候启动宪法和相关法律的修正工作,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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