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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牟先生
    工伤问题  [10/13/2009 12:05: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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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律师您好!我儿子是一个装修工,帮一个老板打工,在汽车城那里搞装修,但是在工地上,由于他是搞天花的,所以要在铁架上才能工作,由于那个铁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铁架下有四个小轮滑动,下面有两个人推着,我哥人有点重,下面的两个人推那个架子,架子倒了,所以我哥就摔下来,从四米多高的架子上摔下来,把双脚摔伤了,由于骨头受伤,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无法站立。现在汽车城公司在医院一共给了治疗费五千五,现在什么都不管了,去找劳动仲裁的时候,他们叫我儿子找他的老板,因为我儿子的老板是个体户,劳动仲裁所以就不受理这事。请问我们要该怎么做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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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显,你儿子与个体老板之间是雇佣关系,如果个体老板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则你儿子受伤就按照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该老板就应当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如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等
  • 小平
    咨询  [10/11/2009 1:47:35 PM]
    留言内容
    你好.李律师/我想向你咨询的问题是...我在一厂里上班.是09年4月份去上班的.一开始我去的时候是说好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资是1200块一个月/做了2个月后,因为人事行政部的主管换人了.所以后来的人事行政部主管要我每天工作10个小时.也不给 加班费.工资也还是和以前一样.你说这样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加班费吗???我要有什么证据呢???/我们公司是电子打卡的那种.就算要证据我做为一个员工我也提供不了证据啊./请问我要怎么做呢???还有我现在每个月都没有休息.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每个月8个休息日的加班费吗???我自己要提供证据吗???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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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问题简要回答如下:
    1、每天法定的工作时间是八小时,每周休息两天,平均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20。83天,超过该时间应算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用,
    2、由于你单位采用电子考勤,即考勤证据属用人单位掌握,因此你可以自行提出你的出勤情况即可。
    3、如您每个月都没有休息,则你完全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休息日的加班费,该加班费用按您平时工资的两倍计算。
  • 葛先生
    开发商交房延期  [10/10/2009 1:02:36 PM]
    留言内容
    我08年买了房子,合同上写明今年9月30日交房,可是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找他们理论,说推迟到明年1月30日交房,免我们半年物业管理费。 而合同上明明写着未按时交房每月赔款万分之四,请问怎样打赢这场官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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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合同上清楚写明了交楼的时间,而开发商不能遵守该时间的话,开发商应属于合同违约,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真是要推迟到明年1月30日,你可要求开发商支付从今年10月1日至实际交楼日时止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至于开发商提出免除半年的物业管理费,是开发商的单方面行为,你可以选择不接受.
       建议届时,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陈小姐
    离婚问题  [10/4/2009 11:29:32 PM]
    留言内容
    您好!想问一下关于离婚的问题,本人户籍在顺德,另一半在外地,那么申请起诉,顺德当地能受理吗??另一方有刑事拘留档案,对我有帮助吗?效果大不大??另想问一下收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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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与普通的诉讼一样,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并遵守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 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的另一方已经离开他的户籍地超过一年的,则你可以向顺德法院起诉离婚. 至于你的另一半有过刑事处罚记录对你的离婚诉讼是否有帮助?就要看刑事处罚与你们的夫妻感情之间的影响来判断? 收费问题,可以参阅本网站律师服务收费栏目.
  • 丁先生
    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10/3/2009 5:33: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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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带小孩去吃肯德基,由于自己的一不留神,小孩不慎把额头撞到凳子的边上,去医院缝了3针,请问肯德基是否应该为自己的所设计的凳子存在安全隐患而负有一定的责任!我该怎么办才好!望有心人能给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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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能证明,餐厅凳子不存在安全隐患,你小孩的摔倒也不是由于地面的环境等因素引起的,即没有证据证明餐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餐厅可能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梁先生
    加盟合同可否转为增资扩股  [7/8/2009 2:50: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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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有个问题想请教贵公司!我司因特殊需要现想增加注册资金。我公司现有30个省办事处,这30个省办事处均由私人出资200万元人民币购买该省独立的业务权,属于加盟合作关系,与总部的每一笔业务利润分配为中心占51%,省办事处占49%。请问在不增加外来资金的情况下,这样的加盟关系合同中的200万元能否作为企业的增资扩股。热切期盼您的答复,谢谢! 联系电话:1363013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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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你的描述,你们公司与各省办事处的关系似乎更象特殊经营,即各省办事处出的200万元属于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费用,其所有权已属于你们公司,但你们要将这200万元转为股份则是你们公司对自己权利的处分,还有增资扩股应当是股东行为,而非公司行为,
    如有疑问,请致电李律师13006783006
  • 小梅
    刑事  [7/4/2009 11:34:14 PM]
    留言内容
    李律师,我朋友的老公因为一宗盗窃罪被刑事拘留,一个月了,现在案件应该在检察院,请问要是现在请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
    回复
       你好!你朋友的老公已经被拘留一个多月啦,现在应已逮捕啦,因为,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逮捕后进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到检察院一般是逮捕两个月后,当然如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因此现在应还在侦查期限内,
       有关请律师的费用,你可以查询下本站律师收费栏目,谢谢咨询!
  • 杨小姐
    寻求解答  [7/3/2009 2:04:36 PM]
    留言内容
    李律师: 不好意思,内容有点长 起因:我在07年年末,借了钱给人,因为信字当时未立借据,到08年口头的还款期,他仍未还款,多次催还不果后,我只能上他铺店里催,他以无钱写下借据说09年3月中还.回家后,因无明说详细还款日期,我只能又去一次,让他写明还款期及按手指模,后得知他在网上转铺及所提供的身份证号有误,只能又让我妹及母亲代去(他在肇庆开铺,其间,他要求先给500元,但给了500元就不提供身份证,所以我妹无接受这批款,并按他要求,在未到还款期内不得再打扰他,若打扰,一分钱也不用还的字条) 到还款期后两天,我再电话催还,他拒听我的电话,到他铺子,发现已转店,到他身份证地址寻人,也发现,不再在此地址住,所以我只能起诉到法院,后冲动,在网上登了他的寻人信息. 到开庭日,不料他带同律师反告我:恶劣手段催款及在网上登了他的信息,并损害他的名誉(说他打债主,这些事是我从他的邻居及亲属打听回来的),要求我赔偿5万元. 李律师,我应该怎么办?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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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你提供的在网络上发布欠款人的信息来看,我认为你应构成了侵害他人名誉权,因为你在网络上公布了该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并使用了贬低他人人格的词汇,足以让社会公众降低对欠款人的社会评价,建议您在原有网络上发布一个道歉声明先,试图恢复欠款人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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